首页
期刊介绍
编委会
投稿须知
期刊订阅
广告合作
联系我们
文章摘要
论我国未成年人前科消灭制度的建立
DOI:
中文关键词
:
前科
前科消灭制度
未成年人
英文关键词
:
基金项目
:
摘要点击次数
:
1767
全文下载次数
:
2
中文摘要
:
我国刑法所确立的前科制度对于犯罪人,特别是未成年人影响重大,具有各种法定效应和非法定效应,对其改过自新有消极作用.但是我国刑法至今还没有确立前科消灭制度,其原因主要是我国历史文化传统所致,尤其是我国延续至今的“羞辱刑”传统影响很深.我国《刑法修正案(八)》第19条确立了未成年人前科报告义务免除制度,最新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第95条也相应提出了司法机关和有关部门应当对未成年人犯轻罪记录予以封存.我国应当以此为契机更进一步建立起未成年人前科消灭制度
英文摘要
:
查看全文
查看/发表评论
下载PDF阅读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