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对网络语言的认识往往忽略其主体认识偏见。从主体方面讲,网络语言是网络主体自由表达假象的产物,是一种幻象。幻象理论通抵人类理解力的幻象偏见,有效地解释了网络语言流行的主体认识论根源,更反映了网络环境中语言与存在的断裂。因此,要用辩证的方法,厘清网络语言中本质与非本质存在,并在和谐哲学的指导下,于混乱中寻求网络语言主观与客观、感性与理性、思维与语言的和谐统一,为网络语言和网络生态的可持续发展服务
陈海庆,邢兆梅.语言幻象背景下的网络生态: 语言与存在的断裂[J].湖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4):118-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