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18ZDA031);北京市人文社科规划项目(18ZXB004);中国政法大学科研创新项目(19ZFG72002,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
立足逻辑学和法学的交叉研究,审视当前国内学界有关印证、印证证明问题的研究,不难发现其中还存在不一致、模糊甚至混乱之处。究其实,印证和印证证明是具有不同指向的两个概念:印证仅指来源不同的证据之间存在着相互吻合和相互支持关系;印证证明则指来源不同的、存在着相互印证关系的证据对于案件事实的证明。印证证明虽然建立在既有印证的基础上,但其本质所指仅为证明。印证与印证证明在所关注的问题、所反映的关系、所涵盖的支持模式、所依赖的哲学基础等方面均存在明显差异。
王建芳.印证≠印证证明[J].湖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0,(1):2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