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18CFX036)
随着司法体制改革带来的司法权力扩增,司法权的监督成为重点。当前,司法责任制带有结果主义导向误区,传统监督机制功能日趋虚化。大数据则为司法权的监督提供了新路径,体现为基于数据采集的实时监督机制,基于数据画像的业绩考核机制,基于知识图谱的证据审查机制以及基于法律推理的偏离度预警机制。大数据司法监督具有全景式监督、预防性监督及算法监督的特征。同时,要注意大数据司法监督中的数据风险和算法风险,防止“监督”演化为“监控”,防范大数据对司法裁判权的过度干预。
王燃.大数据司法监督机制研究[J].湖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3):132-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