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绿色发展研究院委托项目(2018ZK001);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7BJY092)
为探索乡规民约与政策法规间的关系及其对现代森林治理的影响,将二者关系分为“非耦合”“一般耦合”“积极耦合”三种状态。“非耦合”状态下,乡规民约的功能几乎无法发挥,森林生态与居民生计都受不同程度损失;“一般耦合”状态下,乡规民约的森林生态保护优于“非耦合”状态但仍有不足;“积极耦合”状态下,乡规民约与政策法规各自的特性能达到一种良性平衡,双方各自渗透又互相制约,既能满足治理主体多元化发展、林权集中的需求,又能有效防止某一种制度失控,更易于达到现代森林治理强调的生态与生计并重效果。
黄冲,罗攀柱.乡规民约与政策法规的耦合对现代森林治理的影响[J].湖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3):142-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