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16BZS067);湖南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21YBA122)
清末民初湖南县政改革是一个连续的整体。清末的县政治理模式、镇乡行政设置和固有团体改良等制度和设施,为民初县政建设所继承与利用。民初县政建设重在行政组织建设上,发展到议行并立的县政治理格局,体现出近代中国县政民主化改革的最佳态势。建立起“县—镇乡”基层行政体制,使国家行政力量深入基层;改变清代地方行政的“简约治理”传统,建立现代官僚行政组织和机制;在地方公共权力组织与行政官厅之间建立起权力配置、监督制衡机制,构成了此后30多年近代中国县政改革与建设的基本内容。
胡忆红.清末民初县政改革与基层治理体制的转型[J].湖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2,(3):152-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