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1BFX039)
《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解释工作规定》都明确规定“党内法规的解释同党内法规具有同等效力”,但关于“同等效力”的概念意涵学界却莫衷一是。虽然党内法规解释与党内法规文本具有诸多共通性,但两者在客观上的差异,使得党内法规解释与党内法规文本在规范效力、时间效力和空间效力上难以做到完全的等同。基于此,文章从“同等效力”的内在逻辑入手,从上述三个效力维度对“同等效力”的概念进行厘清,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完善“同等效力”制度的具体建议。
陈红梅,谌翔.论党内法规解释的“同等效力”[J].湖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3,(2):117-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