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诉调衔接是诉源治理的重要举措,在司法实践中遇到如下问题:诉前调解呈现强制性倾向、矛盾纠纷预防不足、多元主体联动性不够;诉中繁简分流标准模糊、诉调资源配置不平衡;诉后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适用范围过于狭窄、审查方式过于严苛。在深化“一带一路”倡议、推进实施RCEP、全面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新时代,借鉴浙江等省和闲鱼法庭经验,解决相关问题应该采取如下措施:诉前建立健全一站式诉调衔接机制、合理引导诉前调解;诉中完善繁简分流标准、促进审判资源归位;在执行阶段以形式审查为主,扩大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