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23CFX050);台达集团中达环境法学教育促进计划(ZD-QXZ-2501)
环境立法的连贯性缺失、融贯性不足等碎片化问题并非特定社会背景下的特有现象,而是各国环境立法发展过程中都曾出现过的普遍现象。为应对立法碎片化问题,各国环境基本法的发展与环境法典的编纂在增进内容全面性、逻辑自洽性、价值一致性与目标协调性方面表现出许多共性。中国生态环境法典编纂应借鉴全球经验,实现调整范围全面而规范密度适度、总分相互协调且各编分工明确,并致力于统一立法目标与确立法律原则,提高行政效能,追求系统治理。
吴凯杰.环境立法体系化的全球经验与中国借鉴[J].湖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5,(4):96-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