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摘要
复合体育纠纷仲裁解决的困境及其解决之道
  
DOI:
中文关键词: 复合体育纠纷  仲裁管辖  体育仲裁  联合仲裁
英文关键词: 
基金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专项(2022YFC3302904)
作者单位
肖永平1,谢潇2 1.武汉大学 国际法研究所湖北 武汉 430072 2.武汉大学 法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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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摘要:
      《体育法》第92条以“正面列举+反面排除”方式规定体育仲裁的范围,突出了体育自治的特殊性,划定了体育仲裁与商事仲裁、劳动仲裁的界限,为体育仲裁管辖提供了法律依据,但无法实现复合体育纠纷仲裁的快速解决。复合体育纠纷主体多元,性质多样,导致纠纷定性困难、体育仲裁管辖受限和同案不同裁等现实困境。通过明晰复合体育纠纷的性质、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兼顾体育行业治理特色,可以化解上述困境。与此同时,体育仲裁机构可以联合商事仲裁机构和/或劳动仲裁机构,基于当事人意思自治,一并处理涉体育的所有纠纷,既可凸显体育仲裁的特殊性,又能整合商事仲裁与劳动仲裁的优势,以此推动我国体育仲裁机构的发展与体育仲裁制度的完善。
英文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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